若需启动涉嫌
盗窃案件的
诉讼程序,一般会遵循如下几个主要步骤:
首先,必须有人
报案——无论是受害者或者知情人亲述的相关信息,必须详细且准确地填写在报案表格中,以便让公安机关了解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
其次,公安机关接收到报案之后,如果他们认为这些信息所描绘的
犯罪事实符合追究
刑事责任的标准,便应依法对其实施
立案处理;紧接着,公安机关将展开全面的调查取证工作,包括现场勘查、
搜集证据以及对相关
证人进行深入的询问等等;
最后,当所有的调查工作结束后,如果公安机关认定该案件已经构成了
犯罪行为,那么他们将会起草一份名为“
起诉意见书”的法律文件,并将其与所有的
案卷资料和
证据一起,提交给当地的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
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
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
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