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严密规定,对于那些明明知道他人正在借助信息网络展开
犯罪活动,仍然向其伸出援手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或协助的个人,若
情节严重,则可依法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且还需承担
罚金的惩罚。若是涉及到
单位犯罪的情况,则应对相关单位施以罚金的
处罚,同时也需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进行相应的惩处,这一切都要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在您所描述的情境中,倘若参与者被判定为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从事犯罪活动,却依然为其提供了技术支持或协助,而且情节严重的话,根据法律规定,他们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严厉制裁。具体的刑期将会根据参与者的实际行为、
犯罪的严重程度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减轻或者
加重处罚的情节而有所不同。假如参与者的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犯罪
法规,那么就应当按照处罚较重的那一项规定进行
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