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的第三百零三条之明文规定,当初操办开办赌场事宜者,其所可能承受的
刑事责任形式,涵盖了以下几种可能:首先,可以被判处为期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
罚金处罚;其次,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即五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需缴纳相应的罚金。因此,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对于那些触犯了开设赌场罪行的人来说,他们有可能会单独受到罚金的处罚,而具体的罚金金额,则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司法实践经验进行综合判断与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
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