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之明确规定,倘若
刑事案件涉案嫌疑人或被告在获得取保候审批准期间并没有触犯任何相关法律条款和规定,那么在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他们就有权利凭借获准
解除取保候审的具体书面通知或者有关的法律文书前往银行办理
保证金的领取手续。因此,我们可以明确地得知,处于取保候审状态中的财产,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保证金,在得到严格履行且合乎标准的前提之下,完全有可能在适当的时候被退换回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
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