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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借贷名义实施合同诈骗如何处罚

在以借贷为名进行的合同欺诈行为中,涉及到的是所谓的「合同诈骗罪」。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犯罪嫌疑人而言,具体应予以如何惩罚,应当遵守下述规定:当诈骗金额达到较小程度时,便会面临着刑罚,例如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基础上,还可能被要求承担罚金等经济责任;
一旦诈骗金额过于庞大或是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则须判处三年以上,最高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
至于最为严重的情况,即诈骗金额属于极大或是存在其他极其恶劣的情节,那么将会受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或无期徒刑的严厉制裁,而且还需另行缴纳罚款甚至是没收部分财产作为惩戒。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最新修订: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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