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金融诈骗辩护专题 > 何种情况下可以认定诈骗行为并立案

何种情况下可以认定诈骗行为并立案

根据相关法规,对以下三类情况予以重点关注:
一、对于个人进行诈骗活动,其涉及金额在3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情况应予立案调查;
二、若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及其他涉事员工以单位名义进行诈骗活动,且所得均由单位获取,那么在此类案件中,其涉及金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者都应该立案审查。
三、诈骗罪是指那些以非法占有为意图,通过虚假陈述或隐匿真相的方式,成功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
通常来说,我们将这种犯罪的基本形式理解为,行为人为了实现不当财产所有权并实施欺骗行为,使受害方由此形成认知偏差,因而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最新修订:2024-07-2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