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条款与规定,对于
行为人实施如下所述情况者,需要面临严厉的
刑事制裁。
包括:在五年内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处或单处两至二十万元的罚款;
若
情节严重,将面临五年至十年间有期徒刑,并处最高额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的罚款;
而如果情节极度恶劣,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
终身监禁,同时再加上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的罚款,部分财产亦会被追缴或没收。
具体来说,这些情形主要包括:一是捏造、
伪造或篡改
汇票、
本票、
支票等金融票据类文书的行为;
二是伪造或
变造托收凭证、
汇款凭证、银行存款证明等各类银行结算凭证的行为;
三是伪造或变造信用证或者其附属的单据、档案文件的行为;
最后是最为严重的,即伪造
信用卡。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四)伪造信用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