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应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予以适用:-不满四千元的
欺诈金额,应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或处以单
处罚金;
超过四千元但不足五千元的,应处以
管制刑罚;
若骗取金额达至五千元,则将被处以三个月的拘役监禁,随着每次额外增加收受的1670元,相应刑期也会逐次增加;
金额达到一万元时,刑期将增加六个月,而每个额外增加的一千元都会在原基础上再增加一个月的刑期。
-存在《
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所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拟处以拘役的罪犯,须升级至有期徒刑的执行;
针对拟处以
管制、
罚金刑罚的罪犯,刑罚也需相应的升级为
拘役刑。
关于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定
基准刑参考点,对于金额达到四万元的
欺诈行为,应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按照每增加两千元刑期就会增加一个月的原则计算刑期增长。
而当欺诈金额累计相加达到二十万元时,刑法规定应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且每增加四千元刑期就会增加一个月的惩罚规则来进一步加重刑罚。
此外,对于可能出现的一些特殊情况,我们将采取如下措施:1.对属于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案件中
情节严重的主谋;
2.长期从事该类
犯罪行为且已造成严重社会危险性的惯犯或
流窜作案人员;
3.专门
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已经严重影响到他们正常生产活动或者导致其他严重
经济损失的人;
4.利用诈骗所得资金参与社会公益性事业,哄抢国家重要物资的;
5.视财如命,肆意挥霍诈骗所得资金导致无法追回财产的人;
6.利用诈骗所得资金进行
违法犯罪活动的人;
7.由于诈骗行为导致
被害人身亡、精神失常或者带来其他严重负面效应的;
8.被告人过去曾经因其犯罪行为而受到过
刑事处罚或者因欺诈行为而受到过
行政处罚的人都要加强惩戒力度,处以上述刑罚的同时,应当再次加重十个百分点的惩罚力度。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