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在家庭生活中遭受
家暴侵害,那么您拥有向当地警方提出
申诉或向合法法院提
起诉讼的正当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家暴不仅严重侵犯人权,而且对社会发展构成严重威胁。
对于此类
违法行为的
责任人,他们应当承担法定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之一、之二的明确规定,居民群众有权、亦有义务向当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审判机关报告或者揭露
犯罪活动以及可疑分子。
同样地,受害者在生命、财产受到侵害后,也能向这些机构报告或投诉
犯罪事实及相关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
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
民法院
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
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
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
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