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期限偿还借款时,债权方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措施进行补救:第一种情况,
借款合同中规定的还款期限已然期满而借贷人却尚未履行还款义务,在这种情形下,
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进行
申诉;
然而若还款期限尚未到来,依照法律规定暂时还无法启动申诉程序。
第二种情况,如果在借款合同中未明确规定还款期限,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当债权人要求借款人归
还贷款、并且给出合理期限允许其履行
债务之后,倘若在确定的偿还期限过后仍未收到款项,债权方便有权依法提
起诉讼,在此期间,有关
诉讼时效为三年。
最后一种情况,在提起
诉讼时,债权人不仅需要准备好完整的
起诉状、携带个人
身份证明文件以及相关
证据材料,更需前往被告人户籍所在的基层法院(如果此人为长期居住在某地且居住时间超过一年则亦可前往该地)的
立案庭申请立案。
总的来说,有关金钱类的诉讼时效通常设定为三年,意味着在还款期限结束之后经过三年的时间,人
民法院将不再提供此类案件的司法保护;
然而,如果借款人出席审判但未能提出涉及诉讼时效方面的抗辩观点,则此案无须受到三年时效的约束。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