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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无法支付取保候审金的情况

倘若触及非法活动或犯罪行为,将会面临法律的严惩。
为防止某些被怀疑涉及犯罪的嫌疑人、被告意图逃避侦查并以各种手段予以抗衡,警方将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然而,此类人士亦有权申请取保候审,该过程中仅需一名担保人即可。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同一人为申请人同时担任保证人的情况在法律上并不允许。
此外,证人必须与案件本身毫无关联,与嫌疑人或被告可能涉嫌的罪行间不存在任何利益冲突
作为保证人不得是案件的共同涉罪者,亦不可是案件的证人,否则由于自身同样处于司法机构审查范围内,恐难确保其能尽职尽责地履行保证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最新修订: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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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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