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欠款追讨专题 > 不是本人贷款但有欠款,该如何处理

不是本人贷款但有欠款,该如何处理

债权人债务关系真实存在但债务方故意避而不见致使其无法及时见到对方,此时可凭呈明实际情况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在经过法院立案程序之后,通常情况下,为了确保能够成功将传票送达给债务人,法院会选择以登报方式通知债务人参加审判,即于公告发出之日起届满三十日,债务人依然未能到庭应诉的,法院即可对此类债务关系明确的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缺席判决
以下解读几个关键点供您参考:首先,尽管实际应诉主体难以寻找,但如债权人能够详细提供债务人的确切信息,例如姓名、所在社区以及相关信息,便足以支撑其向法院申请立案起诉。
然而若仅有外号或其他代称等不完整信息,那么起诉可能就面临困难了;
其次,在债务人确实难寻的状况下,法院会通过发布公告传达传票内容,且公告期满以后倘若债务人仍未出席庭审,那么法官可采纳这一情况以进行缺席审理和裁决。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公告期通常长达两月之久,因此,这将会导致此类案件所花费的时间有所延长;
最后,若已经下达判决通知书但债务人本人依然无处可寻,然而其名下的财产却有迹可循,此时,债权人可以申请让法院执行此项判决,直接从债务人的财产中追回债务。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最新修订:2024-07-1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