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判处
有期徒刑三年且需进行
执行死刑的案件,在实践中确实存在这样的可能性。若被告人身负多条
犯罪行为,需按照
刑法相关规定进行
数罪并罚,而非将各项
处罚分别执行。换言之,若部分
犯罪被判定应处以有期徒刑及其他零散刑期,而另一部分则被
判处死刑,那么最终的判决结果必然是将所有刑期合并为一个整体,即执行死刑。
《刑法》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以后,
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
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