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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知道我绿了他要打那个人。违法吗

在正常情形之下,若有任何一方率先采取暴力行动以致另一方受到伤害,
首先发动攻击的那一方通常需对这起事件负责,然而在此过程中倘若实施者能够证明自己是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那么他则可免于被追究过失犯罪或故意侵权等相关法律责任。一般而言,无论是哪一方
首先发动攻击,只要其主观上存在故意伤害他人并造成受害人身体健康权受损的事实,就应当依法成立故意伤害罪,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在特定情况下,如果当事人的行为是为了保护自身的人身安全、财产权益以及其他合法权益不受正在发生的非法侵害,那么这种情况便可以视为正当防卫,从而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最新修订: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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