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行为者在实施拐卖妇女这一
犯罪活动后,再次对
受害人施以强制性侵犯的行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所明文规定的拐卖妇女罪的严惩情形进行严厉的
刑事惩处是无疑的:涉及到拐卖妇女及儿童
罪名的,
量刑标准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以
罚金;若
行为人实施了直接奸淫被拐卖妇女的行为,则需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
徒刑,同时还须承担相应的罚金或
没收财产的法律责任;而对于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况,则应处以
死刑,并附加没收全部财产的惩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
暴力、
胁迫或者麻醉方法
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