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政策
法规,黄金被明确定义为国家限制出口的物品之一,旅客若准备携带有价值黄金饰品出行且其重量不超过50克(包含50克),海关可提供免于验核并签字盖章的便利服务;但是若携带金银以及与其制成的工艺品以外币形式出境,海关会依据原入境时所提交的申报单据进行详细查核然后予以放行。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所有入境但未向海关进行申报登记的金银及其制品以及超出原入境申报登记数量的,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带至境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携带金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数量不受限制,但是必须向入境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申报登记。
第二十六条 携带或者复带金银出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凭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证明或者原入境时的申报单登记的数量查验放行;不能提供证明的或者超过原入境时申报登记数量的,不许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