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所得应当适用于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2.经营所得则应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3.对于非居民的
工资薪金所得,应该使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进行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标准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即每年60000元)。
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
应纳税所得额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
五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以下三种税率:
1、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2、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3、非居民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