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实习期间,员工的
社会保险通常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和办理,这是法定的强制性规定。
依据现行的法律
法规,雇主有权利且有义务依法为其全职(正式)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换言之,对于所有用人单位而言,参加社会保险是其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无视并拒绝履行其参加社会保险的义务,那么他们将可能面临法律惩罚,即被处以行政罚款或其他
行政责任。
《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