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申诉人需撰写
仲裁申请书并依据被申诉人的数量制作相应份数的副本;
其次,申诉人需精心准备与之相关的
身份证件及充足的
证据资料;
最后,将仲裁申请书正式
递交至
仲裁机构进行审理。针对仲裁申请书,在此为大家提供简要的说明指导。在撰写申请书时,某些关键性的信息如起首部分应详细填写申诉人和被申诉人的基础
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以及家庭住址等。若
当事人属于
法人性质,还需明确法人名称、注册地址以及
法人代表的基本情况。
至于正文部分,务必详尽阐述
申请仲裁的争议焦点,同时明确提出申诉请求及其理由,并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及证据来源等细节。
最后,由申诉人亲笔签字确认,并注明签署日期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
不服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
民法院申请确认或者撤销。
在遇到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情况下,
被保险人可以首先通过仲裁解决
纠纷。因此,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是维护自己权益的一种合法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