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能够获得
赔偿,以及如何进行赔偿的问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驾驶员在其驾照的
实习期内发生事故,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
合同条款,保险公司通常应该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如果驾驶员在实习期内驾驶的是公共汽车,那么保险人将不会对该事故负有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驾驶员驾驶的是营运客车、消防车、救护车等执行特定任务的车辆,同样也无法得到赔偿。
另外,如果驾驶员在实习期内驾驶的车辆上搭载了爆炸物、易燃易爆化学物质,或者具有放射性危险的物品,那么在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也将拒绝提供赔偿。
最后,如果商业
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驾驶员在实习期内独自驾车驶入高速公路并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并且已经以
书面形式或口头方式向投保人进行了告知,只要保险公司能提供相关
证据,那么他们就有权拒绝赔偿。反之,如果商业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中并未包含关于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单独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而出险时,保险公司免于赔偿的约定,那么商业险仍需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赔偿。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
被保险人以外的
受害人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