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侵害
公共安全的
犯罪行为量刑幅度为最久可达无期
徒刑。若在主观上有意为之,实施了放火、
决水、爆炸等行为进而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但并未引发特别严重后果者,则应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
有期徒刑。
而对于已经形成了重大
人身伤害或
财产损失的
故意行为,则应被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可能面临无期徒刑或
死刑的严厉
处罚。对于过失导致的放火、决水、爆炸类案件,情节较轻者应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
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