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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第43条

第四十三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明文规定:如有行为人对他人施以暴力,通常会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同时还需承担二百至五百元不等的罚款责任;若情节较为轻微,可能面临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的罚款。相反,如果是结伙共犯实施这种行为,将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可能会受到十日乃至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另外还需要负担五百到一千元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最新修订: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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