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保候审结束之后,究竟什么时候能够正式获得判决以及是否被
逮捕,这完全取决于案件本身的具体情况及其所处的不同阶段,比如侦查工作、检察部门的
审查起诉乃至法院的庭审阶段等等。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在实施了取保候审以后,公安机关必须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即将到期之前,将案件提交给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而检察院在其审查起诉的期限之内,如果认为有必要对
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的话,那么他们就有权做出相应的逮捕决定。同样地,在法院的审理过程当中,如果法官认为被告人存在着逮捕的必要性,那么他们也可以依法做出逮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
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
犯罪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
起诉意见书,连同
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
认罪认罚,符合
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
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
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审判
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