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损害赔偿专题 > 人身侵权专题 > 已经居住满半年但未申报可以办理居住证吗

已经居住满半年但未申报可以办理居住证吗

实则可行。
根据相关法例规定,在持有暂住登记证明书的前提之下,若您已经完成了至少六个月的暂住登记,并且满足以下任意一项的条件,即可凭借这张暂住登记证明书前往户籍管理机构申办居住证
(1)已经拥有稳定合法的就业;
(2)已经获得并已经入住的稳定的居所;
(3)正在持续学习进修中。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最新修订:2024-07-1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