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导致交通事故的案情中,是否能够通过
申请取保候审获得批准,取决于特定的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
法规。当涉案人员的酒后驾车行为尚未达到
犯罪程度,或是尽管已构成犯罪,但同时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时,例如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等轻微
刑罚,抑或可能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严惩之刑罚,且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的情况下,便可依法向
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若涉案人员的酒后驾车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并且情节较为恶劣,可能会面临较重的
刑罚处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取保候审的可能性相对较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