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在着手处理涉嫌
受贿罪的案件时,通常首先是接收到来自举报人的举报、相关
当事人的
报案或由
侦查机关移交上来的案件材料。检察官们将会对这些材料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评估其所提供的
证据是否充分且可信,是否能够明确证明相关的
犯罪事实,以及该案件是否完全归属于检察院的司法
管辖权范畴内。若上述各项条件均符合法律规定的
起诉标准,那么检察院将依据法定程序和权限,向相应的法院提出
公诉;反之,如案情尚不明朗或不满足起诉标准,检察院则可能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这整个过程都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检察院认为
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
管辖的规定,向人
民法院
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