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的各项步骤如下所述:
首先,在您成功偿还所有贷款后,应当前往银行领取贷款结算证明,并且请将
房产抵押注销申请表以及相关物品如房屋项权证等收回手中;
其次,紧接着,您需携带着
贷款申请者本人的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及其他证件例如别项权利证书,
房产证与还款证明等,亲自到原先进行过
抵押登记的相关部门,办理房产解押手续;
最后一步是经由工作人员认真审查并核准后,即可立即办理解除
抵押业务,最终您将有机会取回您的
不动产权属证。
《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
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
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
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
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