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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所有的没定性的情况下都能取保候审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若公安机关采取主动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极有可能是因为相关法律证据仍存在缺失与不足。取保候审,实际上是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向其征收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发出保证书以确保其遵守相关刑事司法程序和要求,不得规避、逃避或置之不理侦查工作,需要时能及时应讯出庭的一项强制性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新修订:202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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