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并不存在专门针对“贩卖文物”行为的明确定义以及制裁措施。然而,若有人以此盈利性为目的,非法贩卖国家所明确禁止经营的文物物品,那么此类行为便会被视为
刑法上的“
倒卖文物罪”,并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惩处。情况较轻者将处以五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需缴纳
罚金;
情况较为严重者则将面临五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罚金。此外,如果是由企业、机构等组织实施的
犯罪行为,其相关
责任人除了个人承担相应
刑罚外,还将附加受到单位罚金的
处罚。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建设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
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