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签订的
保险合同未有任何关于免除
诉讼费、
律师费以及其他合理且必需的相关费用的明示规定,则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地承担此类费用。
然而,为了保护自身利益,保险公司通常会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在
合同条款中加入一些免责内容。但这些免责条款必须以显著方式提醒投保人,并详细解释说明,以确保投保人已经完整阅读并准确理解免责条款的含义。在没有上述
保证的前提下,任何保险公司提出的免责抗辩都无法得到法院支持。因此,就目前这场
纠纷而言,保险公司仅能依据事后提供的保险合同主张免责,其行为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支撑。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六十六条责任保险的
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
保险事故而被提起
仲裁或者
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
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