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举国欢庆的国庆假期里,倘若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处于可能符合
取保候审条件之列,则他们有权向
司法机关申请此类
担保措施。
具体来说,取保候审是由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以及人
民法院依据法定权限及程序,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
证人或者交付相应数额的
保证金,从而以此确保其不会逃避侦查、
起诉与审判等法律程序,并对其实施一定程度上的人身自由限制的强制性措施。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可能会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情况,亦或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正值孕期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均可依法
申请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