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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以下杀人判几年

未成年人在未达到法定年龄(即16岁)便杀害他人者,对于已年满14周岁的加害者而言,应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此类案件通常会被认定为重罪范畴,量刑幅度将涉及到死刑、无期徒刑以及至少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而若情节相较轻微,那么判处其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亦属合理。
此外,对于已满14周岁但尚未达到18周岁的青少年罪犯,法律也给予了适当的宽大处理,即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刑法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最新修订: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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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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