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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代为取保候审

有资格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提起取保候审申请的人员包括:
1.依法取得执业证书并接受委托从事法律事务的律师;
2.犯罪嫌疑人、被告的直系亲属(例如,父母、配偶、子嗣以及兄弟姐妹等);
3.犯罪嫌疑人、被告的法定代理人(即在未成年人或无行民事行为能力人情况下,代替其行使法律权利和义务监护人);
4.犯罪嫌疑人、被告所在的单位及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新修订: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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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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