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中国大陆地区,当公民不幸离世时,其遗属有权向相关机构申请支付丧葬
补助金。这笔款项以上年度该地区社会平均
工资为基准,乘以六个月来发放。
此外,还有以下各项
赔偿项目:
二、
死亡赔偿金: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二十年来作为城镇居民的
赔偿标准,而对于农村居民则是以上年度该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二十年来作为赔偿依据。
三、
被抚养人生活费:被
抚养人是指
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
扶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
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
近亲属。
四、
交通费:交通费的计算方式是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计算。交通费必须以正式票据为凭证,并且有关凭据需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及次数相符。
五、住宿费:若受害人确实需要到外地接受治疗,但由于客观原因无法住院,那么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中,合理的那部分将得到赔偿。
六、
精神损害抚慰金:这是对受害人
家属精神上的补偿,具体金额由法院裁定。
七、
财产损失等:如果受害人在事故中有财产损失,也可以要求赔偿。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
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
医疗费、误工费、
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
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