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
侵权行为导致他人人身受到伤害的,
责任人应
赔偿包括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在内的所有为了治疗和恢复健康而产生的合理费用,以及
受害人因为无法工作而导致的收入损失。如果造成了受害人残疾的严重后果,那么责任人还应该赔偿受害人购置和使用的残疾辅助用具(如轮椅、假肢)所需的相应费用,以及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计算得出的
残疾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