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佩戴安全带之行为所应受到的惩罚,其额度因行驶之路途类型以及驾车者身份等因素的交织影响而各有差异。以下为相关详细解释:
若驾车者在高速道路或者城市快速路等高速度路段中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带,则将被交通管理部门扣除两分并相应地处以罚款50元人民币。同样地,当乘客在高速公路上拒绝佩戴安全带之际,可能面临到20元人民币的罚款;
然而,选在城市快速路上不佩戴安全带的话,也会被罚款20元人民币,但是不会对驾驶员的分数进行任何扣减。对于坐在车辆副驾驶位置上的搭乘人员而言,在未佩戴安全带情况下,将不可避免地迎接20元人民币的罚款
处罚。除此之外,在普通道路环境中,无论驾驶员抑或是乘客,倘若未按规定要求使用安全带,很可能遭到
警告甚至是罚款20元人民币至200元人民币之间的罚款,可是却不会被扣除驾照分数。请广大驾驶人注意,此类规定可能因所在地政策不同而存在细微的变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