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
盗窃罪之既遂系指
行为人已然着手实施盗窃行动,且已将财物实际占为己有,或者使得该财产离开了原主人的掌控范围。
然而,若
窃取财物之环节尚未完成,即财物尚未完全落入其手中,亦或是在转移过程中被及时发现且受到阻止,此时则会被定义为盗窃未遂。
同时,即便财物确实已被盗走,但窃贼并未能实际控制该财物,例如在被立即追回期间,也很可能会被判定为不构成盗窃罪的既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
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