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
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贪污或者受贿
犯罪的
立案标准主要取决于
涉案金额以及情节的严重程度。具体而言,当贪污或者
受贿的数额在人民币三万元以上而不足二十万元时,应被视为“
数额较大”,并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
立案侦查和
起诉。
然而,即便涉案金额尚未达到上述标准,但若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同样可以启动
立案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
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