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
抢劫罪的法定
刑事责任年龄尚未有明确的规定。
然而,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年满七十五周岁之人
故意犯罪者,可酌情予以从轻或
减轻处罚;而对于
过失犯罪者,亦应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据此可知,若
未成年人(
未满十八周岁)触犯抢劫罪行,依据刑法的其他相关规定,其可能需承受相应的
刑事责任。尽管抢劫罪的
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无明文规定,但根据刑法的其他条款,我们可以推论得出
未成年人犯罪亦可能须承担刑事责任。关于具体的年龄界定以及责任轻重的衡量,则需结合案件的具体情节及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综合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