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总是如此,
犯罪嫌疑人若是具备
立功行为,是有权得到法律上的宽大处理,然而宣告
缓刑却有着多方面的限制。关于这点,我们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适用条件】相关条款。该条款规定,凡是被判处在
拘役或者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罪犯,只要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就可被宣告缓刑。具体包括:
(1)
犯罪情节相对较轻;
(2)有明显的悔过自新之情;
(3)无需再次
犯罪的风险;
(4)缓刑不会给其所在社区带来严重不良影响。
当罪犯符合上述条件时,法院可以依据实际
犯罪事实,同时禁止其在
缓刑考验期间从事某种特定活动,不得擅自进入某些特定区域、场所,不得与特定人员接触。需要注意的是,就算被宣告缓刑的罪犯被判处了
附加刑,他仍然必须要执行这项附加
刑罚。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