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因
信用卡逾期而引发的
诉讼问题,您应该积极地与相关银行取得联系,探讨解决途径是否存在私下和解的可能性。如果银行方表示赞同并接受,那么请务必尽快抽出时间,按照协议内容还清
拖欠款项;倘若持卡人当下面临着经济上的困境,可以尝试与银行方面进行深入的沟通和协商,寻求合适的延期还款方案。通常来说,银行方面的主要诉求在于能够尽早收回所欠款项,而非真的希望将持卡人推向
法律诉讼的境地。因此,只要持卡人承诺在未来能够按时足额偿还欠款,并付诸实际行动,通常都能得到银行方面的谅解和支持。
然而,如果持卡人未能采取任何实质性的措施来解决问题,那么很可能会被视为恶意透支行为。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出于
非法占有的目的,超越了规定的信用额度或期限进行透支消费,且在银行发出
催收通知后仍然拒不还款的
违法行为。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
民法院应当保障
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
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
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
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
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