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建议您可以先从此类间接性
证据开始研究并逐步建立起相应的证据链条,以便顺利向当地法院
提出诉讼申请。
首先,关于借款的相关证据:为确保您在
诉讼过程中的
胜诉权,请务必提供出您曾经将款项借予被告方时所涉及有关所有的有利证据,例如与对方之间的转账记录等银行凭证;若采用的是现金付款方式,则需要提供出从银行提取现金的凭据或是提供现场目击
证人以佐证。
其次,对于债权主张的相关证据:您需要尽可能地收集到所有能够证明自己曾多次向
借款人催讨欠款的有力证据,无论是
书面形式的还款计划抑或是录音、录像等形式的佐证材料均可考虑纳入其中。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
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
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
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
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