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盘锦地区的取保候审判请未能获准通过,您可依照如下步骤加以改善:
首先,务必要深入理解未通过的缘由,究竟是由于个人并不满足取保候审所需具备的资格要求,抑或是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不够完备或者存在误差。若是前者情况,您需再次审视自己能否达到取保候审所需的各项条件;倘若属于后者情况,则需及时补充及校正所缺失或有问题的各类申请文件。
其次,您可向负责审理此案件的
司法部门咨询不被批准取保候审的详细理由,以便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最后,如您对取保候审的决定持有异议,认为其缺乏公正性或存在错误,那么您有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提出复议请求或进行复核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