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原告需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正式提交
诉讼请求书以及与之相关的关键
证据材料;
其次,人民法院在收到上述文件及材料后,将对其进行详细的审查和检验;
再者,经过严格的核实后,法院会做出是否受理该案件的最终决定并予以
立案;
第四步是自立案当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将原告提交的诉讼请求书副本及其相关证据材料送达到被告手中,同时还需告知被告在收到副本后的十五天之内,必须作出
书面形式的答辩陈述;
第五步则是被告在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诉讼请求书副本之后的十五天内,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撰写并提交书面形式的答辩陈述;
最后,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开庭审理日期,并在审理过程中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如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则将依法作出判决。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
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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