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的
债务债权均具备如下法律特征:首先,债权是一种请求权,这种权利意味着可以依据其具体条款,向特定人提出特定要求履行或者停止某些行为的权利;其次,债权属于一种相对权,即其效力仅及于双方
当事人之间,对第三方没有约束力;再者,债权设立时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和可塑性;进一步来说,债权并不具有排他性,也就是说它并未赋予持有人优先实现权利的特权;最后,债权具有平等性的特点,这反映了在设定债权时,需要平等考虑每一位
债权人的权益和义务。《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
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