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遭遇到他人在微信朋友圈中散布对自身具有诽谤性质的消息,经过与其进行友好沟通后仍未能得到及时删除与诚恳道歉的情况下,
当事人有权选择通过
报警途径解决问题,同时亦可考虑向法院提出
民事诉讼,请求发布
造谣诽谤者公开道歉并澄清事实真相,从而恢复其个人声誉及社会影响。
若该行为已导致受害者的名誉遭受重大损害甚至恶劣影响的,那么发布者可能会被认定为构成诽谤罪,此时,当事人还可以向法院提起
刑事自诉程序。
《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
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
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