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请等候来自法院方面的通知,因为不同级别的司法机构可能采行不同的传达手段,有些会采取电话通讯或邮件传递文件的方式,鉴定书可能会直接邮寄至您预留的住所;
而另一些层级更高的法院则可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电子送达。
针对上述情况,若仍心存疑虑,不妨致电相应法院的
诉讼申诉部门询问详情。
同时,还请务必精心准备与该案相关的各项
证据资料,以及充实个人维护己方权益的辩护辞呈,并适时寻求and律师援助,力求在庭审中占据主导地位,积极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做足充分准备。《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
犯罪事实或者
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
管辖范围,
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