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抵押担保专题 >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抵押哪些财产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抵押哪些财产

依照相关法规,在债务或第三方之间,可以作为抵押物的财产包括以下类别:首先,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例如土地上的建筑物以及其与其相毗连的其他土地附着物;
紧接着是建设用地使用权,这是对土地使用者在一定期限内获得使用及酬劳的权利的体现;
再来就是海洋区域使用权,这是将海洋资源进行开发及利用时所必需的权利;
接下来是各类生产设备以及原材料、半成品、制成品等产业资本;
紧接着的是正在施工中的建筑物、船只、飞机以及诸如火车、汽车之类的运输工具;
最后,除了特意被法律或行政规定禁止作为抵押物的特定资产之外,其余均可作为抵押财产。《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最新修订:2024-06-1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