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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受害人能否要求精神赔偿

刑事案件中,受害者往往只能主张对其物质权益所受损害的经济赔偿,而无法追求精神补偿。
具体而言,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明确规定,若被害人因涉嫌被告犯罪的行为而承受了物质上的损失,那么他们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所享有的权利包括能够提起附加于刑事程序民事诉讼
然而倘若被害人不幸遭遇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他们原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则享有提起此种附加民事诉讼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最新修订: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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