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犯罪嫌疑人无力偿还赃款,但具备
假释资格,则可提出假释申请。对于被判处
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而言,需服完原
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而对于被判处无期
徒刑的罪犯,实际执行刑期须达十三年以上。同时,需要他们严格遵守监狱规范,积极接受教育改造,有明显的悔过表现且无再次
犯罪之虞,方可获得假释。若存在特殊情形,经过最高人
民法院审查批准,可不受前述刑期
执行期限的限制。然而,对于
累犯或因故意杀人、强奸、
抢劫、
绑架、
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及参加有组织的
暴力性犯罪而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将不会给予假释。在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假释时,应当全面考虑其假释后对日常生活社区的影响。《
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